【账管家】3月底截止!这份汇算操作指南请收好
提醒!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近年来,税务机关曝光了多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隐匿、拆分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的案件,比如《拆分个人营收“藏进”9个口袋——揭秘夏安阳拆分收入骗享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偷税案件》《粉丝超百万,纳税仅五万?——揭秘直播带货主播李呈祥隐匿收入偷税》等,警示纳税人要合规经营诚信纳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为存在问题的纳税人提供了补救的机会。
哪些人需要办理?如何办理?我们梳理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热点问答和操作指南,赶紧收藏起来备用!
一、什么是经营所得?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什么时候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五、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三)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六、税款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具体如何操作?手把手教你!
汇算清缴申报操作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代扣代缴】模块【人员信息采集】,将相关人员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

二、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修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额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明细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确定】-【提交申报】。

三、若投资者有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可以在“投资者信息”中进行填写。

四、确认投资人纳税信息填写无误后,选中未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申报】-【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状态。

五、申报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缴款即可。

年度汇总申报操作
如果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
二、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系统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汇算地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点击【下一步】。如自然人纳税人名下存在“被投资企业”经营所得B表未申报,则弹窗阻断,纳税人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经营所得B表申报后,再进行“年度汇总申报”。

三、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还可以额外补充需要调增的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如需要补税的,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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